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5年10月24日至11月17日,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组对我校进行了为期23天的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实事求是地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及时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学校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分解和归纳出十类49项整改任务及其完成时限,经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并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形成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西电资[2016]1号),并下发落实。
教育部开展直属高校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旨在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相关企业存在的风险。此次专项检查是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一次 “全面体检”,学校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以检促改,以检促建,通过检查整改,理顺国资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对校办企业对外投资与合作、招投标及公房出租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提升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及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精神要求,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准确区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由国资处管理,经营性资产由国资处授权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将国资处综合开发科改为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国资处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全覆盖。二是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制定或修订10余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形成管理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树。三是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探索实践,加快国资系统与财务系统的无缝对接工作,借助系统实现资产财务账与国资账的对账工作,实现账账相符。四是理顺与规范学校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审批、评估备案、专利过户、账务处理各项程序。实现无形资产价值增值,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五是加强对基础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基础教育集团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集团的财务管理监督的力度。六是规范财务账务处理相关问题。正确处理闲置资产、拆除房屋、资产处置、资产账账不符等相关问题。七是规范向教育部报批报备相关工作。对各类事项包括货币性资产核销、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及股权变动、对外捐赠资产、设备报废、公房拆除、房屋出租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规依程序报备。
健全和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所有校办企业(含后勤集团所属国有独立法人企业)全面纳入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二是建立有效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学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讨论决定校办企业经营进程中的重大事项。三是对部分校办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制改造。对相关企业将妥善制定改制方案,根据上级部门批复时间,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四是将相关校办企业资产划转至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协同相关单位编制划转方案,履行报批程序,根据上级部门批复时间,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五是对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校办企业将及时清理,实施关、停、并、转。六是规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资金执行,资产经营公司将立即核实所有独资、控股企业对外借款事项,及时收回借款。
规范和加强招投标管理
一是严格遵守仪器设备采购与招投标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投标活动,开展采购与招投标活动。二是从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竣工决算等环节的程序与规范,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工程。在后勤维修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密切与学校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全校所有招标活动不再收取中标管理费。招标专家咨询费纳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并出台专门管理办法。
规范和加强出租公房管理
学校公房出租将执行“学校统筹、归口管理、委托经营、纳入预算”的管理体制。一是由国资处统筹指导,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集团具体实施,按照教育部公房出租有关规定全面核实理清学校对外出租情况。二是由国资处与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公房出租托管协议,收入上缴学校,纳入学校统一预算。三是在后勤改革过程中划归后勤集团经营管理的经营性出租公房,由国资处与后勤集团签订托管协议,收入和返还均纳入学校统一预算,实现“收支两条线”。四是加强对公用房出租的廉政监督,严禁学校领导干部承租、转租或通过第三人代理等方式从中谋取利益。五是资产经营公司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积极解决综合楼的历史遗留问题,履行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等。
来源:《西电科大报》2016年01月22日总第529期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