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在职
教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住房改革工作的要求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修订)》(西电资〔2018〕13号)相关规定,为体现国家关怀,确保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能够落到实处,现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教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调查核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所有领取发国家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在职人员(2019年新入职人员和2019年已核查过的B岗人员除外)。
二、调查内容
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教职工配偶住房相关信息。
三、调查时间
2019年11月 15 日至12月15 日共计30天时间集中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调查核实工作是推进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面、认真、细致、准确地做好本次调查核实工作。
(二)认真调查,严把质量。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调查核实工作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格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员、不漏项目,确保调查核实工作全覆盖,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对调查核实的职工配偶住房信息,调查对象、调查人员、统计人员、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都要签名确认,对其真实性负责,确保调查核实工作质量。
(三)提高效率,按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时限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12月15 日17时前,将本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调查表》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调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zydong@xidian.edu.cn)报职工住房管理科,我们将据此核发国家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漏报或逾期未报将对发放工作造成影响。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登陆国资处网http://gzc.xidian.edu.cn下载专区下载。
联 系 人:董增宇 杜欣瑶
联系电话:029-81891783,18191038896
交表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七楼713办公室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调查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职工配偶住房情况调查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