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开具住房证明

发布时间:2017-04-27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1.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前来办理;

2. 教职工委托他人开具住房证明,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前来办理。

3. 办理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24 联系电话:81891783